山東分部四項措施進一步加強開放教育教材管理
為進一步規范教材管理,穩定教學秩序,完善學習支持服務,山東分部制定印發了《進一步加強開放教育教材管理辦法》,提出了具體的工作目標和是工作原則,明確了山東分部、市縣電大和教學點基本職責。為加強開放教育教材管理,明確了四項具體措施。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筑牢質量意識,將教材管理工作放在與各級電大和教學點招生、教學、教務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作為各級電大和教學點評優、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
二是規范管理。全省各級電大和教學點要齊抓共管,切實保證教材的課前到書率達95%以上。原則上每位學員均須征訂教材及配套資料,對確實屬于夫妻、兄弟姐妹學員共同就讀相同專業,允許合訂一套教材,但總體征訂率需保證在80%以上。
三是教材征訂與招生掛鉤。不得作虛假宣傳。任何招生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招生為由,向招生對象作出可以不購買教材的許愿和承諾。違反者,一經查實,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其招生計劃。及時調整招生計劃。對于教材管理較好,教材征訂率高于80%的教學點,增加招生計劃。對于教材管理較差,出現一學期未征訂教材或連續兩學期征訂率低于全省平均征訂率的教學點,從下學期始縮減招生計劃的30%,并給予黃牌警告;對于教材管理混亂,連續兩學期未征訂教材的教學點,從下學期始縮減招生計劃的50%,直至取消開放教育教學點辦學資格,暫停招生并進行整改。
四是教材征訂與教務管理工作掛鉤。定期督導。山東分部定期組織專門人員,對各級電大和教學點落實教材征訂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布。重點檢查。對于教材征訂率低于全省電大教材平均征訂率的電大和教學點,對其教學過程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對其期末考試重點蹲考巡查。評優資格。將教材征訂作為落實教務、教學管理過程的一項基礎性支撐,作為評優工作的一個重要依據。對于管理規范,征訂率高的教學單位,增加評優名額;對于管理不善、整改未到位,且征訂率長期低于全省電大平均水平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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